為提高市場透明度,維護市場秩序、金融秩序,中國人民銀行、國家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近日出臺《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管理辦法》),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。日前,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就《管理辦法》相關情況答記者問。

進一步優(yōu)化營商環(huán)境

為何要出臺《管理辦法》?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,出臺《管理辦法》旨在提高市場透明度,維護市場秩序、金融秩序,預防和遏制洗錢、恐怖主義融資活動,對受益所有人信息備案和管理作出具體規(guī)定。

從國內來看,中國已在企業(yè)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tǒng)中向社會公開企業(yè)主要的股權結構信息。該負責人介紹,《管理辦法》建立完善了中國受益所有人信息備案制度,是中國優(yōu)化營商環(huán)境的重要舉措。

“推進受益所有人信息備案制度建設,能夠更加清晰明確地反映公司等主體的股權結構及最終控制、受益情況,提高市場透明度,增強經營主體之間的信息對稱和互信,提升交易安全和交易效率,進一步優(yōu)化中國營商環(huán)境。同時,受益所有人信息備案制度有助于從源頭上防范空殼公司、虛假注資和嵌套持股等違規(guī)行為,有助于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,有助于預防和遏制腐敗。”前述負責人說。

從國際上看,受益所有人集中備案已成為國際標準要求和國際通行做法。該負責人介紹,二十國集團(G20)一直推動提高受益所有權透明度,世界銀行已將受益所有人登記備案制度列為營商環(huán)境評估的重要指標,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(FATF)也將此列為反洗錢國際評估的重要指標。目前,世界主要經濟體均已建立該制度。

明確受益所有人識別標準

據(jù)介紹,《管理辦法》規(guī)定了應當備案受益所有人信息的主體,設置了承諾免報條款,明確了受益所有人識別標準,限定了備案信息查詢使用條件等,更好地規(guī)范公司等主體備案受益所有人相關信息。

哪些主體需要備案受益所有人信息?該負責人明確,公司、合伙企業(yè)和外國公司分支機構是《管理辦法》目前規(guī)定的“備案主體”。同時,個體工商戶無需備案受益所有人信息。非公司企業(yè)法人、個人獨資企業(yè)、農民專業(yè)合作社(聯(lián)合社)及其分支機構,以及境內公司、合伙企業(yè)的分支機構暫時無需備案受益所有人。

什么是“受益所有人”?如何判定“受益所有人”?《管理辦法》對受益所有人識別標準作出了詳細規(guī)定。

根據(jù)《管理辦法》,受益所有人是指最終擁有或實際控制備案主體,或者享有備案主體最終收益的自然人。符合下列標準之一的自然人即為備案主體的受益所有人:一是通過直接方式或者間接方式最終擁有備案主體25%以上股權、股份或者合伙權益;二是雖未滿足第一項標準,但最終享有備案主體25%以上收益權、表決權;三是雖未滿足第一項標準,但單獨或者聯(lián)合對備案主體進行實際控制。

“受益所有人可能不止一個自然人,任何滿足上述三個標準之一的自然人都應作為受益所有人進行備案。如果通過上述標準均不能確認受益所有人,則應當將負責日常經營管理的人員視為受益所有人。”該負責人說。

“層層穿透”至受益者

如何確保對受益所有人的準確識別?該負責人表示,在識別受益所有人時,要“層層穿透”至最終擁有、實際控制備案主體或享有其最終收益的自然人。

據(jù)介紹,受益所有人與公司法中規(guī)定的“實際控制人”有類似之處,但兩者也有不同。首先,受益所有人包括了擁有、控制和收益三個方面的內容,受益所有人既可以是公司(合伙企業(yè))的擁有者,也可以是公司(合伙企業(yè))的控制者、獲益者。其次,受益所有人需要穿透至自然人。“實際控制人”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,而受益所有人是自然人。

人民銀行將采取措施便利備案主體,尤其是中小微企業(yè)填報受益所有人信息。“對于大部分備案主體來說,受益所有人就是最終持股25%以上的自然人,只有存在復雜股權安排的備案主體才需要按照《管理辦法》規(guī)定的標準逐條識別。對于股權(合伙權益)結構較為復雜的備案主體,人民銀行將發(fā)布《受益所有人信息備案指南》,為其填報工作提供指導。”該負責人說。

在受益所有人信息保護方面,《管理辦法》也作出規(guī)定。“從國際范圍看,中國對受益所有人信息安全和隱私保護采取相對審慎的要求。”該負責人介紹,國際上對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政策大致可分為兩類,一類是將受益所有人信息作為公開信息,可供全社會公開查詢;另一類將其作為非公開信息,僅供政府部門和反洗錢義務機構在履行法定職責時查詢。中國采取第二類政策,強調信息的保密性,明確備案的受益所有人信息不對社會公開,《管理辦法》第十二條對此進行了詳細規(guī)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