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做好自治區(qū)科學技術獎勵工作,規(guī)范評審程序,提升獎勵質量,近日,自治區(qū)科技廳印發(fā)了《內蒙古自治區(qū)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》(以下簡稱《細則》),對我區(qū)科學技術獎勵工作作出全面具體規(guī)定?!都殑t》將從6月30日起施行。
《細則》明確了六個類別獎項獎勵導向、適用范圍、獎勵周期、獎勵重點以及授獎數量。其中,科學技術特別貢獻獎不分等級,每次授獎數量不超過3人;青年科學技術創(chuàng)新獎不分等級,每次授獎數量不超過10人;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不分等級,每次授獎數量不超過10個。
自然科學獎每次授獎項目數不超過20項,特等獎每次授獎不超過1項,授獎人數不超過10人。
技術發(fā)明獎每次授獎項目數不超過20項。特等獎每次授獎不超過1項,授獎人數不超過10人。一等獎每次授獎數量為授獎項目數的15%左右,一等獎、二等獎單項授獎人數不超過6人。
科學技術進步獎每次授獎項目數不超過120項,其中應用技術開發(fā)和成果轉化項目一般應占70%以上,科學技術普及和軟科學項目均不超過2項。特等獎每次授獎不超過1項,授獎人數不超過30人,授獎單位不超過10個;一等獎每次授獎數量為授獎項目數的15%左右,一等獎、二等獎單項授獎人數不超過15人,授獎單位不超過8個。
此外,《細則》對的提名、評審、授獎等進行詳細的規(guī)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