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印發(fā)《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技術調查官管理辦法》的通知
國知辦發(fā)保字〔2023〕35號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,四川省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,各地方有關中心;國家知識產權局局機關各部門,專利局各部門,商標局,局其他直屬單位、各社會團體:
現(xiàn)將《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技術調查官管理辦法》印發(fā)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(zhí)行。
特此通知。
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
2023年9月15日
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印發(fā)《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技術調查官管理辦法》的通知
國知辦發(fā)保字〔2023〕35號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,四川省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,各地方有關中心;國家知識產權局局機關各部門,專利局各部門,商標局,局其他直屬單位、各社會團體:
現(xiàn)將《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技術調查官管理辦法》印發(fā)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(zhí)行。
特此通知。
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
2023年9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