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《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負面清單(2024年版)》的通知

交辦公路〔2024〕6號
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、新疆生產(chǎn)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(局、委):

為落實《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經(jīng)交通運輸部同意,現(xiàn)將《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負面清單(2024年版)》印發(fā)給你們,請認真抓好落實。

交通運輸部辦公廳

2024年2月20日

(此件公開發(fā)布)

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負面清單

(2024年版)

以下主體和關鍵性工作不得進行施工分包:

一、橋梁工程

(一)高度≥20米的水中沉井基礎。

(二)水深≥10米的圍堰工程(鋼結構制作和運輸除外)。

(三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梁式橋上部承重結構(鋼結構制作和運輸除外):

1.高度≥20米落地式支撐架施工的現(xiàn)澆梁;

2.附著式支撐架施工的現(xiàn)澆梁;

3.節(jié)段重量≥200噸或長度≥4.5米懸臂施工的現(xiàn)澆梁;

4.跨度≥55米移動模架施工的現(xiàn)澆梁;

5.節(jié)段重量≥200噸或長度≥4.5米懸拼工法施工的裝配式節(jié)段梁;

6.整孔預制安裝的預制梁(外購梁預制、運輸除外);

7.單體自重≥200噸的裝配式梁;

8.頂推系統(tǒng)支撐跨度≥55米施工的上部承重結構;

9.上跨既有一級及以上公路、主干路及以上城市道路、鐵路的上部承重結構。

(四)單孔跨徑≥1000米懸索橋、單孔跨徑≥600米斜拉橋、單孔跨徑≥400米拱橋的上部承重結構(鋼結構制作和運輸除外)。

二、隧道工程

(一)沉管工法施工的水中隧道的預制安裝(基槽開挖、回填、浮運除外)。

(二)盾構法、TBM工法施工的隧道(管片預制、運輸除外)。

(三)高瓦斯隧道(瓦斯抽排、爆破、二襯、出碴運輸除外)。

(四)長度超過3千米,且與下列情形之一并存的隧道:

1.深埋富水;

2.巖溶強發(fā)育地段;

3.V級及以上圍巖且開挖斷面≥150平方米(爆破、二襯、出碴運輸除外)。

(五)非無軌運輸出碴隧道斜井,直徑≥5米且深度≥300米的隧道豎井(爆破除外)。

(六)下穿既有一級及以上公路、主干路及以上城市道路、鐵路、江河湖海,且長度≥50米的隧道工程(爆破、二襯、出碴運輸除外)。

三、路基和路面工程

涉及大型滑坡、泥石流、凍土等不良地質和特殊性巖土處治工程,大型支擋防護工程,特殊高填深挖路基,有特殊技術要求的路面工程,橋面(隧道)鋪裝工程等,是否增補納入負面清單,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(jù)本行政區(qū)域內公路工程建設實際情況自行確定。

抄送:中央紀委國家監(jiān)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(jiān)察組,審計署交通運輸審計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