鄂爾多斯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
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
〔2022〕13號
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十分嚴峻,我市周邊呼和浩特市、包頭市已經通報多起本土確診病例。正值春節(jié)期間,我市與呼和浩特市、包頭市之間人員往來密切、流動性大,疫情防控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。為切實鞏固好來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,守護好全市經濟社會良好的發(fā)展形勢,現(xiàn)就有關事宜通告如下。
一、從即日起,對從呼和浩特市、包頭市以及途經來(返)我市人員,一律實施“14天集中隔離+5次核酸檢測”的管控措施,在隔離期間的第1、4、7、10、14天各進行一次核酸檢測。
二、各旗區(qū)要繼續(xù)加大重點人員排查力度,對近14天內有呼和浩特市和包頭市行程史人員(非中高風險地區(qū)旅居史人員),按照“填平補齊”和“存量見底”原則(從返回之日起計算),一律落實14天居家健康監(jiān)測措施,健康觀察期間需完成3次以上核酸檢測。
三、凡鄂爾多斯市以外低風險地區(qū)(地市級以上地區(qū)整體低風險)返回人員須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,抵達后24小時內再做一次核酸檢測。如無法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,建議提前改變行程安排。
四、對14日內有1例以上(含1例)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縣(市、區(qū)、旗,直轄市為所在街道)旅居史的人員,在嚴格落實核酸檢測政策的同時,一律實行14天居家健康監(jiān)測。返回人員要主動向目的社區(qū)報備,自覺配合落實相關措施。社區(qū)要落實好監(jiān)督責任,確保健康監(jiān)測措施落實到位。
五、中高風險地區(qū)往來我市人員的管控措施,嚴格按照市指揮部2022年第6號通告執(zhí)行。
六、各旗區(qū)指揮部、“一場兩站”、各公路檢查站要切實加強流動人員管控,確保不漏一人一車。
七、各旗區(qū)要選擇機場、火車站、汽車客運站以及廣場等空曠地,結合治安崗亭加密設置一批臨時核酸采樣點,并及時向社會公布,確保滿足人員核酸檢測“應檢盡檢”和“愿檢盡檢”需求。同時,公安、衛(wèi)健部門和轄區(qū)街道社區(qū)要安排專人負責,加強核酸檢測現(xiàn)場秩序維護,引導檢測人員自覺落實“一米線”、佩戴口罩等。
八、往返我市從事生產生活物資及郵政快遞運輸保障工作的司乘人員,須查驗健康碼、行程卡和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,在做好個人防護且全程不下車閉環(huán)管理的前提下,開展運輸保障工作。司乘人員須提前登錄“鄂爾多斯智慧物聯(lián)科技平臺”完成疫情申報和遠程排隊之后,才能進入貨場拉運。
本通告涉及管控政策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及時調整。
鄂爾多斯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
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
2022年2月18日
鄂爾多斯市及各旗區(qū)疫情防控
指揮部值班電話
鄂爾多斯市疫情防控指揮部:0477—8589905、8322809
鄂爾多斯市衛(wèi)生健康委員會:0477—8588120
鄂爾多斯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:0477—3896569
東勝區(qū)疫情防控指揮部:0477—8336667
康巴什區(qū)疫情防控指揮部:0477—8594007
達拉特旗疫情防控指揮部:0477—2266133
準格爾旗疫情防控指揮部:0477—4893095
伊金霍洛旗疫情防控指揮部:0477—8691824
烏審旗疫情防控指揮部:0477—7582077
杭錦旗疫情防控指揮部:0477—6621071
鄂托克旗疫情防控指揮部:0477—6212684
鄂托克前旗疫情防控指揮部:0477—76212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