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信廳聯電子函〔2022〕 218號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(yè)和信息化、體育主管部門,有關單位:
為貫徹落實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持續(xù)恢復的意見》(國辦發(fā)〔2022〕9號),發(fā)揮新一代信息技術在體育行業(yè)的賦能帶動作用,推進國民健康事業(yè)智能化升級,助力經濟社會發(fā)展,現組織開展智能體育典型案例征集工作。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方向
以培育壯大智能體育消費新業(yè)態(tài),加強信息消費與體育消費跨界融合為導向,圍繞智能體育產品、智慧體育場館解決方案、智能戶外運動設施解決方案和運動健身APP及平臺等方向,征集并遴選一批技術先進、成效顯著、可推廣的智能體育典型產品和應用解決方案。
(一)智能體育產品。包括但不限于運動手表、運動手環(huán)、跑步機、動感單車、智能運動服飾、智能騎行裝備、智能水上運動裝備、智能潛水裝備、智能健身鏡、智能釣具、電子競技等智能體育產品,以及人體健康信息監(jiān)測、動作捕捉、運動統計、運動健身指導、運動方案定制與推薦、智能模擬訓練等應用解決方案。
(二)智慧體育場館解決方案。包括但不限于智慧體育館、智慧健身中心等解決方案,以及支撐智能賽事、智能觀賽、智能安檢、智能疫情防控、虛擬體育比賽、智能體質檢測、機器人服務等場景的應用解決方案。
(三)智能戶外運動設施解決方案。包括但不限于智能體育公園、智能步道、智能跑道、數字馬拉松、數字騎行、智慧休閑運動社區(qū)等解決方案,以及支撐智能運動指導、智能戶外體質檢測、運動量監(jiān)測、光影互動、人員流量監(jiān)測等場景的應用解決方案。
(四)運動健身APP及平臺。包括但不限于在線運動健身課程、智能模擬體育訓練、運動健身游戲、營養(yǎng)健康管理等APP及平臺,以及在線運動健身場景的應用解決方案。
(五)其他方向。融合新一代信息技術的智能體育產品和應用解決方案。
二、申報條件
(一)申報主體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、具備獨立法人資格,具有較好的經濟實力、技術研發(fā)和融合創(chuàng)新能力,在質量、安全、信譽和社會責任等方面無不良記錄。允許以聯合體方式參與申報,聯合單位不超過3家。
(二)產品及應用解決方案要服務全民體育和運動健身需求,具有較高技術水平和智能化解決能力,能發(fā)揮新一代信息技術的支撐和驅動作用,體現較強的代表性、示范性、創(chuàng)新性和可推廣性。
(三)申報主體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,申報典型案例的產品、技術及相關知識產權歸屬申報主體、團隊或取得相應授權許可,無專利、商標、物權等方面糾紛。
三、工作安排
(一)推薦工作遵循政府引導、企業(yè)自愿原則,由各地工業(yè)和信息化主管部門、體育主管部門組織實施,并做好案例審查和推薦工作。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(yè)和信息化主管部門、體育主管部門聯合推薦典型案例不超過25個,計劃單列市不超過10個。
(二)各申報單位登錄智能體育案例注冊管理系統(https://isd.3incloud.com)填報《智能體育典型案例申報書》(附件1),申報材料要求描述詳實、重點突出、表述準確。
(三)各地工業(yè)和信息化主管部門、體育主管部門于9月30日前將智能體育典型案例推薦表(附件2)一式兩份,分送至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、國家體育總局體育科學研究所。各推薦單位管理賬號由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提供。
(四)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、國家體育總局聯合組織專家對推薦案例進行評審、公示,按程序對外公布推廣。
四、其他事項
鼓勵各地結合本地區(qū)情況,對典型案例入選單位在相關配套資金、項目等方面給予支持。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、國家體育總局也將采取多種方式對典型案例入選單位給予支持,加強宣傳推廣,為智能體育產業(yè)發(fā)展創(chuàng)造良好條件。
五、聯系方式
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司:喻一鳴 010-68208283
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:段雅麗 010-87182335
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:朱文閣 010-62302915
國家體育總局體育科學研究所:林帥天 010-87182594
填報技術支持:孫 圳 021-68866370
附件:
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辦公廳
國家體育總局辦公廳
2022年8月26日